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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甲文学 > 大明预备天子 > 第136章 凤阳老家
 
一方碧绿玉石质地的印玺粘了红色的印泥, 轻轻盖在雪白的宣纸上。

黑色竹藤布面绣山川之景的屏风后面,一人坐在椅上写着什么,一人侍立旁侧, 恭敬地看着。

宽大的屋中靠墙放着几排书架, 高高低低错落有致, 上面堆满了古籍和木匣子。正中的桌上横放着一张古琴, 古琴旁边是一套泛着柔和光泽的枣青瓷茶具,正中间的黄铜香炉里, 缕缕青烟缓缓飘出,在室内萦绕。

整个房间的布局精致而充满古意, 但从家具摆设上能够看出, 这地方并不用于居住, 倒像是有些特别的办公衙门。

过了片刻,椅上坐着的人把笔放下, 侧头开口道:“王爷打算在年关前拿下平江,这件事你听说了吗?”

这声音正是属于朱标的。

“臣略有耳闻。”长孙万贯摸不准他的意思,小心揣摩着回答了一句不会出错的话。

“镇妖司改制也有一年多了, 你做的很不错。”

“都是殿下的安排好。”长孙万贯立刻拍了个马屁,“那些主意臣是万万想不到的。”

朱标忽略他的废话, 继续道:“我计划派一队鸟雀跟着部队去平江协助作战,用于观察路线,传递军情, 你亲自挑妖选, 和它们讲明白了,定好契约。这是镇妖司第一次与兵部合作,能力倒还是次之,最要紧的是听话。”

长孙万贯一愣, 张嘴要说什么,一句话没出来,又把嘴抿住,回来好几次,像是含了个钉子。

“有话就快点讲。”

“殿下,臣与兵部的堂官不熟,且是两套体系,这,这其中恐怕会另有困难,耽误不少时间呐。”

“我会给你手谕令牌。”朱标一眼就看穿他的小心思,“左相那边也已经打过招呼了。”

“哎!”长孙万贯笑道,“那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,殿下让臣做什么,臣就做什么。”

“你耍什么滑头我不管,要把它放在心上,镇妖司的杂事多给手底下人分,做不好这一件,我不来罚你,是王爷来罚你。”

“……臣明白了。”

朱元璋要比朱标狠太多了,抬出这个名字,似乎连空气都沉重几分。

“行了,去吧。选好队伍后写个奏折交上来。”朱标把自己盖好章的文书递给他。

长孙万贯低头接过文书,慢慢向后退了几步,转身出门。

随着门开的轻风,几片嫣红的花瓣扫入屋内。

镇妖司的桃树妖,秋日也在开花,繁盛浓密的花朵遮天蔽日般挡住头顶海蓝色的,无云的苍穹,几束金绸般的阳光自缝隙中穿过,落在廊中,照明朱红的漆柱。

院中建筑画栋飞云,珠帘卷雨,层叠的灯笼和长辐刻印丝绸悬挂在屋檐角上,圃中草木芬芳,奇异不凡,宛如神仙境地。

几番整顿重建后,镇妖司原先的地牢已彻底转到城外,大型仓库与报备案屋,搬去了城东,留在这里的,是处理全境范围事务的综合衙门,总结每日下发各省的重要文书律令。

来往的都是修为高深的道长与大师。

朱标又呆了一会儿,批阅一些只有自己有资格处置的文件后,看着天色不早,才起身离开。

一进府中,原来魏忠德早已等着他,行了礼便道:“主子,王爷有事让奴婢转达给您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王爷说让您回去替他祭祖。”

“祭祖?”朱标有点惊讶道,“去凤阳祭祖?”

“是,顺便着,还要沿路考察民情,祭拜天地。”

“王爷人呢?”

“王爷午后便出城了,说是今晚就住在军营,明早出征。”

“真够突然的。”朱标脚下换了个方向,朝马秀英的院子走,刚走了几步,又停下改去自己的书房,问道,“王妃有说什么时候让我出发吗?”

无论朱标怎么换方向,魏忠德都没有撞到他身上,不偏不倚在身后跟着,闻言道:“回主子,王妃没说。”

“那就安排在十几天后吧。”

“是,奴婢明日就吩咐人准备行李。”

时如流水,转瞬即逝,朱标前去祭祖,又是作为世子出行,很是大操大办了一番,各部官员,只要在应天的,都出来送行。

马秀英穿着华丽的礼服,在城门口不厌其烦地交待他该注意什么,该小心什么,卡着时间的点将朱标送走。

随性的人员有大夫,堂官和许多小吏,兵马更是派了足足一千多,物品拉了好几车,粮食、金银、牛羊数不胜数。

还乡岂能锦衣夜行?

对于朱家来说,这不仅是心理上的必要安慰,更是政治上的重大表达,确认凤阳的地位,重建原先的坟墓,影响上无疑是不亚于登基典礼的。

古代就讲究一个孝,不信佛,不信道,那都没有关系,不信祖宗可是很大的毛病。

世子的身份高贵,地位尊崇,朱标不能轻易行动,硬生生在马车里呆了两个多月。

这两个多月来,他们不只是在赶路,还要于沿线的城镇杀牛宰羊,设坛祭拜,不时吃几顿饭宴,接见各级官员、长寿老人和商人大儒,耽搁来耽搁去,到凤阳时竟已是十一月。

蓝玉跟着常遇春,沐英跟着老朱同志,都去打仗了,魏忠德留在应天随黄禧进修深奥的高级服务学。

橘非奔波着四处抓小妖怪,押到各地镇妖处去赚赏钱,它赚的钱都存在小金库里,小金库又被马秀英收着,花也花不出去,用也没处用,不知哪里来的动力。

总而言之,这次出门,朱标身边只跟着六出白。

还有一只破碗。

边边角角上具有磕碰,表面不甚光滑的破碗。

这只碗本来是黑陶的,后来吞吐人气成了白色,材质也接近瓷器。

但还是很破。

这么久以来它只偶尔动一动,就像是孕妇怀中的胎儿,赏脸给老父亲朱标一点惊喜,便又沉寂下去,在母亲龙脉那里汲取气运。

朱标被这碗烦得不行,看见它就来气,念书背经不知在它面前做了多少回,傻子也该开窍被点化了,它就是不行。

这次来凤阳老家,亦是破碗的老家,它就是从这里跟着朱元璋一起化缘的,希望能遇到什么机遇使其化妖。

马车外表华贵,内部宽敞,放了一张小榻,一张小桌,还有许多的折叠支架等物,用铁钉固定住,再颠簸也不会晃动。

甚至于桌上的盘子杯子,也用了特殊技巧,拿起来容易,放下则稳定。

朱标一个人坐在里面,空出不小的地方,六出白此时在他身侧躺着。

“再等等,就快到了。”朱标摸摸它的头,“不如你下去跟着车队跑吧。”

细犬的奔跑速度极快,六出白是细犬中的佼佼者,跑起来更是简直犹如闪电,肉眼根本看不见影子,只能在嘴里吃些灰尘。现代人中许多铲屎官就是开车遛狗的,朱标虽没有汽车,倒也骑马遛过六出白。

六出白摇了摇头,萎靡不振地趴在垫子上,翻身露出肚皮。

朱标看了它一会儿,突然抬手掀开帘子,问道:“还有多久能到凤阳?”

一直紧紧跟在马车旁边的年轻将领立刻道:“回殿下,至少还要三个时辰。”

“嗯。”朱标道,“你不要告诉别人,我要先去凤阳看看,给我牵匹马来。”

“这,殿下三思。”将领惶恐道,“您要是有什么闪失,臣万死也……”

“不会有事的。”朱标道,“我会带上红色的信号弹,什么时候你在天上见到,什么再来找我。”

“臣还是派遣几个兵卒随您一同前去吧。”将领不死心,继续劝道,“让他们伪装成下人,殿下有什么吩咐也好支使他们,省得劳累。”

“牵匹马来。”

“……是。”

庞大的车队停了下来,众人只当前面的路况有些问题,或是殿下要下来透透风,便都趁机松松胳膊腿儿,抽空聊几句天,啃点干粮吃,找点水喝。

不过一刻钟,长队又开始前行,大家该干什么干什么,谁也没有注意到朱标骑着马,身侧跟着六出白,悄悄奔入侧面的荒野中。

没有人跟着,不需要注意后面负重的货车是否掉队,六出白这才开心起来,在山林的小路中狂奔,替身后的朱标开道。

两侧风声呼啸,嗅到的是草木的香气,看见的是四野的山色,哪怕朱标并不因长途旅行而感到烦闷,此时也觉得舒适很多。

一个多时辰后。

四蹄踏过落叶,朱标向后扯紧缰绳,骏马嘶鸣一声,头向右侧一歪,立在泥泞的土路上。

六出白跑出去一段路,见主人没有跟上,摇着尾巴折返回来。

“你看这棵柿子树。”朱标指着远处,“临行前我娘对我百般交代,找到了这棵柿树,也就找到了我爹出生的村子。”

“汪?”

“据说我爹当年因为饥荒快要饿死的时候,就是因为吃了这里的柿子才活下来。他打算在登基以后,封它为凌霜候。”

朱标向下看了一眼六出白:“我告诉你这些,是为了让你对这棵树尊敬一点,它是未来的侯爷,最起码你不能在树干上撒尿。”

柿树的叶子已经落完了,只剩下光秃秃的棕色枝干,不过上面仍挂有许多饱满红润的柿子,颗颗泛着晶莹光泽,坠在枝头,沉甸甸的,像是橘色的圆形灯泡。

朱标将马牵到树林里拴住,从它身上挂着的包裹里取出一套满是破洞的麻布衣服换上,捧起一把土,摸在自己脸上,而后又用法术从空中抓出一个水球,浇在六出白身上,按住它在地上磨蹭了好几下,直到雪白的毛发变成土灰色才停下。

六出白疑惑又委屈地叫了几声。

“听好了,从现在开始,你不是六出白,你的名字是……大壮,懂了吗。”朱标从狗子的眼里看出惊恐,不顾它的反应接着道,“我也不叫朱标,我是林示,家里是……嗯,卖大饼的,还算有点钱,我和爹娘走散了,与你相依为命。”

既然是回来为家乡的百姓干实事的,不微服私访简直说不过去,至于后续身份暴露后会不会有失体统的问题,朱标认为这种小事是无所谓的,毕竟老朱同志在称帝后也曾坦然的宣称过朕本淮右布衣。

向前看了看,朱标抬步朝柿子树走去。

卢近爱离开自己的茅屋,走向村头的柿子树。

道路两旁是翻过的土地,呈现出单调的黄色,三五户人家的房子立在那里,有炊烟笔直上升,篱笆里犬吠的声音隐隐约约地响起来,伴随着男人女人聊天的动静,和谐而略有枯燥。

凤阳村很贫穷,卢近爱也很贫穷,但他的贫穷,并不是自身原因造成。

卢近爱有一张瘦削的脸,五官端正而并不出彩,下颚处的线条硬朗,脊背永远挺得笔直,一看就是一个古板的、严肃的、不知变通的刚硬男人。

卢家是世代读书的人家,祖上出过几个小官,最高干到县令,更多时候都是穷秀才,与起伏的家境相反,卢家的家教非常稳定优秀,奉行君子之风,他们家的人,无论提谁出去,都能令古今贤人抚掌而笑。

到了这一代,卢近爱的父亲早年生了一场大病,家中几亩薄田全卖了出去用作买药,还欠下不少外债,病没有治好,人也死了。

卢近爱的母亲没有再嫁,一个人在乱世中拉扯着儿子生活,靠缝补和替地主耕种养活两人,躲过了战争,躲过了饥荒,没有躲过日渐衰老的残破身体,最终还是逝去了。

但她确确实实养成了一个好儿子。

她的儿子极有骨气,极为孝顺。他不顾及自己的死活,用家中最后的钱财为老母买了一口薄棺。

所以如今沦落到了没有饭吃的地步。

这棵柿树是他不久前发现的,说来也奇怪,树上那么多红彤彤的甜柿子,村里的其他人仿佛都看不见似的,哪怕是被他刚摘下来的,别人也看不到半个,愣说他手中空荡荡的,什么也没有。

事出有妖,卢近爱本该小心一点,但他家中实在不剩半粒米,在不愿意欠人情的情况下,没有别的选择。

故而他穿上一身灰色的麻衣,脚踩草鞋,背好一个斗笠,用一根磨光的木棍梳起头发,拿起一根顶端开叉的长竹竿便出发了。

他在树下站定后,伸出长竿,用顶端的缝隙嵌入挂有柿子的细枝,轻微一扭,带下几个红柿。

采够一顿所食后,卢近爱停了下来,对柿树拱手道:“多谢兄台,我这就挑一担水来给你浇上,往后几日恐怕还要叨扰。”

风吹草动,树梢似乎晃了晃。

用衣摆包住柿子,他刚一扭头,就看到大路上迎面走来一人一狗。

人是个少年,狗的模样怪里怪气,似乎是瘦得过分了,一身毛发纠结缠绕,挂着泥浆和杂草。

这是哪里来的?怎么要饭要到凤阳村来了。

等着朱标走近,卢近爱往他手中的破碗里放入一个柿子。

作者有话要说:  凤阳这个名字其实是朱元璋登基后赐名的,大家当成本来就有吧。

也算是历史小常识?

凤凰山之阳,凤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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